2024四川山天府学校第二次面向*选调优秀在编教师8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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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眉山天府学校(清华附中天府学校)是由清华大学附属中学和四川天府新区眉山管理委员会合作共建的一所涵盖小学、初中和高中的12年制公办学校,是西南地区*一所清华附中。学校根植清华基因,承袭清华附中本部的教学育人模式,管理团队由清华附中本部派出。学校由清华大学建筑设计院设计,以“湖光山色,百年名校,掌上明珠”为定位,将三苏祠院落式布局、园林式建筑特点与清华大学建筑风格相融合。学校占地338亩,总体办学规模132个班。学校为师生提供高规格的体育场馆和丰富的文化艺术活动空间,建有四川省首个校内冰球馆,可承办*各级赛事的篮球馆、游泳馆,可容纳上千人的水木艺术中心及黑匣子小剧场等。
    为配强学校师资力量,根据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眉山天府学校拟面向*公开选调优秀在编教师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眉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msrsks.com.cn发布)。
    一、选调职位
    本次公开选调共6个岗位、8个名额,具体岗位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二、选调对象
    符合具体选调岗位条件要求的在编在职教师(现编制所在单位需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或公益二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三、选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公开选调的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专业水平,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2.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证书。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试用期满转正后,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与选调岗位要求相符的工作能力和工作经历。
    6.符合具体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年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均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的。
    4.尚在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6.通过公开招聘试用期未满的,以及不约定试用期或试用期满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7.未满国家、省、市、县有关最低服务年限规定的。
    8.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相关规定中需要回避范围的。
    9.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10.法律法规明确的其他不得或不适宜从事教育工作的。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24日18时。
    2.报名方式
    本次选调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用,不设置最低开考比例。
    报考人员报名前务必认真阅读本选调公告及岗位条件要求等信息,根据本人学历、工作经历等实际情况,按照具体选调岗位报名条件与自我条件一致的原则报名。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将以下资料扫描、压缩后重命名为“岗位代码+人员姓名+电话号码”格式,发送至电子邮箱qhfztfxxrs@163.com,联系人及电话:余老师,028-35050950(转1005)。
    (1)《眉山天府学校2024年第二次面向*公开选调优秀在编教师报名表》。
    (2)个人工作经历及业绩自述材料(不少于800字)。
    (3)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应教师资格证、近5年年度考核表、事业人员聘用文件或在编人员证明、符合选调岗位要求的相关荣誉证书(佐证材料)及其他可以体现报考人员能力的相关材料扫描件。
    3.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按照公告公布的岗位及条件要求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完整。因所填电话号码错误、关机、停机等导致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资格初审
    眉山天府学校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报名考生请于2024年3月24日18:00时前登陆本人报名邮箱查询或电话咨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在报名结束前改报其他符合资格条件的岗位。
    本次选调不设置笔试环节,眉山天府学校将根据报考人员的经历及业绩成绩等情况综合确定进入考核环节人员名单,并在眉山人事考试网公布。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在选调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选调资格,且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考核
    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分数低于8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选调环节,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方式均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确定
    依据岗位选调名额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资格复审人选。
    2.资格复审要求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按照资格复审公告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因考生未按照要求参加资格复审或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等原因产生的缺额,经研究同意后,可在该岗位其他参加考核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或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
    (五)体检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对象、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在眉山人事考试网公布。
    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经研究同意后,可在该岗位未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并按照本公告规定进行体检,或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
    (六)考察
    1.考察对象
    体检通过人员列为考察对象,具体以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教体文旅局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
    2.实地考察
    实地考察工作采取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和人事档案、同考察对象面谈等多种方式进行,重点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组在核实考察对象身份的基础上,如实写出考察报告。
    经考察出现考察对象不符合相应岗位要求或不能办理选调手续的情况,经研究同意后,可在该岗位其他参加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或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
    (七)公示及调动
    拟调人员名单在眉山人事考试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拟调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调动,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调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调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调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间拟调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选调严格按照干部事业人员流(调)动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天府新区眉山党工委党群工作部检举和申诉,也可直接向眉山天府新区纪检监察工委举报。
    (二)选调到眉山天府学校工作的教师,按照省市及新区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岗位聘用。符合眉山天府新区人才认定条件的,可在认定后按政策享受相应待遇。
    (三)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教体文旅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8-36638530(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教体文旅局)
    028-36465600(天府新区眉山党工委党群工作部)
    028-35050950(转1005)(眉山天府学校)
    举报电话:028-36554444(眉山天府新区纪检监察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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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眉山天府学校2024年第二次面向*公开选调优秀在编教师的公告 [66]2024-03-12
    文章来源:http://www.msrsks.com.cn/newsDetail/149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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